【两“妻”六子女争遗产:有结婚证的输了,非婚生的孩子赢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博白男子陈某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梁某同居生活,未登记结婚。1991年,两人收养了一名养女,后又生了个女儿。在此期间,陈某到桂林做生意认识了周某,与周某同居,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 其间,陈某与已婚的冯某产生婚外情,1998年冯某产下一对双胞胎男孩。2009年冯某离婚,为证实双胞胎男孩身份,陈某做了匿名亲子鉴定,鉴定显示陈某是孩子父亲。随后,陈某将孩子的户口迁至自己名下,一起生活。2015年,陈某与冯某登记结婚。 2017年2月底,陈某因突发心脏病去世。2018年5月,冯某和两个儿子以及另外两名非婚生女儿作为原告,将梁某和两个女儿、陈某的父母,一起起诉到博白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陈某的遗产。 官司打了3年多,经历了一审、发回重审。11月2日,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周某生的两名非婚生女儿享有继承权,但有结婚证的“妻子”冯某及其生的双胞胎儿子无继承权。(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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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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