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山东省档案馆破天荒地对外公布了10名日本战犯的罪行档案,其中包括战犯登记表、战犯的部分口供、罪行摘要、罪行调查等,这些战犯都隶属于日军第五十九师团,该师团曾经担任济南地区警备部队,师团司令部就设在济南,本文重点介绍其中1个名为长岛勤的战犯,他曾担任第五十九师团步兵第54旅团长兼济南警备司令官,他被设在沈阳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长岛勤
长岛勤(1888—1960)是日本埼玉县人,1910年5月毕业于陆军士官学校第22期步兵科,与铃木率道、松井太久郎、中村明人、安达二十三、铃木贞一、牟田口廉也、两角业作、濑谷启、佐久间为人、服部直臣、赤鹿理、萱岛高、村上启作、堤三树男等人为同期同学,但没有陆军大学求学经历。
长岛勤是于1938年12月10日来到中国的,在华中派遣军特务部任部员兼苏州特务机关长,苏州位于京沪铁路之间,连接南京和上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松井石根的华中方面军司令部就曾设在苏州,这里也是伪江苏省的省会,是日本人重点经营的城市之一,而长岛勤在苏州主要从事情报工作,物色和遴选为日本人服务的汉奸,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控制使用,以达到“以华制华”的目的。
日军占领苏州
1939年9月4日,长岛勤被调到上海,参与筹建第十三军司令部并出任部附,同年10月26日,藤田进接替西尾寿造升任第十三军司令官,由樱井省三担任其参谋长,藤田进在担任第三师团长期间,曾长期驻屯在苏州,与时任苏州特务机关的长岛勤有过交集,由此长岛勤开始辅佐藤田进和樱井省三。
其时第十三军下辖驻屯镇江、常州等地的岩松义雄第十五师团、驻屯苏州地区的广野太吉第十七师团、驻屯杭州地区的土桥次一第二十二师团、驻屯安庆地区的筱原诚一郎第一一六师团,以及驻屯嘉兴地区的高桥重山独立混成第十一旅团、驻屯泰县的丸山定独立混成第十二旅团、驻屯庐州的尾崎义春独立混成第十三旅团等其它直属部队,该军曾长期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作战和清乡,主要作战对象为顾祝同的第三战区所属部队及新四军所属各部队。
日军炮兵
1940年1月15日,长岛勤被调回日本,出任丰桥联队区司令官,负责招募和训练新兵,为丰桥籍联队补充兵员,两年多以后,长岛勤又于1942年4月15日被调回中国,出任新编成的第五十九师团第54旅团长,该旅团下辖独立步兵第45大队、独立步兵第109大队、独立步兵第110大队和独立步兵第111大队。
第五十九师团是以独立混成第10旅团为基干编成的,师团司令部设在济南,师团长为柳川悌中将,下辖步兵第53旅团和步兵第54旅团,每个旅团下辖4个独立步兵大队,隶属于华北方面军土桥一次的第十二军作战序列,在济南地区担任警备与作战任务,此时正值冈村宁次担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在华北地区推行“三光政策”,频繁对抗日根据地开展大扫荡,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进攻中的日军
1942年6月初,第五十九师团对新泰、莱芜以东地区进行“扫荡”,其中也包括对临清、馆陶等地的占领,正是在这次大扫荡期间,长岛勤于8月1日被晋升陆军少将。
当年9月底,长岛勤率领第54旅团协同其他日军部队,又对濮阳、范县、观城一带的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进行大规模“扫荡”,在飞机和战车的配合下,实施“铁壁合围”并逐渐缩小包围圈,企图消灭由八路军领导的抗日武装,最终结果因跳出包围圈,致使日军的阴谋没有能够得逞。
日军机枪阵地
1942年12月27日,驻屯在馆陶县的第53旅团独立步兵第42大队第5中队,发生了6名士兵因对调往太平洋战场而心生不满,继而开始酗酒闹事,甚至乱开枪和乱扔手雷,造成日军驻地营区大乱,最终酿成了“馆陶事件”,受该事件的影响,大队长五十君直彦、旅团长大熊贞雄、师团长柳川悌等人都被撤职查办,但长岛勤的第54旅团因在济南担任警备任务,并没有受到“馆陶事件”的影响。
1943年3月1日,由细川忠康中将出任第五十九师团长,而长岛勤于同年6月又开始兼任济南警备司令官,细川忠康上任之后不久,就组织实施了“鲁西细菌战”,在日军第731部队的指导下,在鲁西北地区播撒霍乱菌,造成了40余万平民伤亡,导致方圆1500公里范围内成为“无人区”,犯下了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
扫荡中的日军
1945年3月31日,细川忠康升任第四十三军司令官,由藤田茂中将继任第五十九师团长,藤田茂比长岛勤小1岁,是陆士第23期的,同样没有陆大文凭,因为曾任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的副官,因而军旅生涯晋升得比较顺畅。
1945年6月18日,第五十九师团奉命调往关东军,即从济南乘火车机动至朝鲜咸兴驻防,开始构筑防御阵地,以抵御盟军登陆作战,并被编入栉渊楦一的第三十四军作战序列,同年8月10日,第三十四军又被编入上月良夫的第十七方面军作战序列。
日军向苏军投降
1945年8月22日,日军第五十九师团奉命向苏军缴械投降,长岛勤与藤田茂等一大批日军高级将领被苏军拘押,并被押解至苏联西伯利亚战俘营,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并于1950年7月被引渡到中国,经绥芬河边境口岸入境,被火车押运至抚顺战犯管理所羁押,并接受劳动改造。
日本战俘乘坐的火车
1956年6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长岛勤、铃木启久、藤田茂、佐佐真之助、上坂胜等8名日军战犯进行了宣判,其中第五十九师团第54旅团长兼济南警备司令官长岛勤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而第五十九师团长藤田茂和该师团第53旅团长上坂胜被判了18年,相比较而言,长岛勤的罪行还算轻一些,而大多数日本战犯被免予起诉并被遣返回国,可谓是被宽大处理了。
特别军事法庭现场
即便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日军战犯,也并没有完全服满刑期,最终都于1964年3月被释放并遣返回日本,其中长岛勤的顶头上司藤田茂,于1963年2月被提前释放回国,被判处最高刑期20年的铃木启久,是于1964年3月被释放回日本的,而长岛勤是死于1960年6月18日,据此判断,长岛勤是大概率死于抚顺战犯管理所。
长岛勤的自供罪行录有长长的一大串,本文限于篇幅,不能摘录于此,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到网上搜索阅读,了解这些侵华日军将领在中国犯下的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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