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第5-6期,原文标题《爱的物证: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件,如此重要?》,严禁私自转载,侵权必究
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件,如此重要?
主笔/陈赛
本期“封面故事”中,我们想探讨一下,在爱情中物的意义。
失恋博物馆
几年前,我在大英博物馆见过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双耳陶壶,壶上有画,画的是古希腊第一勇士阿喀琉斯杀死亚马逊族女王彭特西利亚的瞬间。阿喀琉斯身披闪闪发光的黑色盔甲,身体前倾,手中一支长矛已经刺穿女王的喉咙。女王则跌倒在地,手中也是一支长矛迎战,与阿喀琉斯的长矛形成交叉。
但这幅画中,真正惊人的,是他们之间目光的相遇——长矛刺穿女王喉咙的瞬间,也是他们的目光相遇,坠入爱河之际。尤其是阿喀琉斯的一双眼睛大得惊人,却辨别不出是什么表情,是震惊,是爱慕,是悔恨?
一见钟情,却为时已晚。这是我所知道的最悲惨的爱情故事,没有之一。英雄与女王的两支长矛,应该摆到那家著名的“失恋博物馆”里,作为镇馆之宝。
失恋博物馆是由一对萨格勒布的艺术家创办。欧琳卡·维什蒂查和德拉仁·格鲁比西奇曾经是恋人,相恋4年后分手,在商量如何处置这段恋情的“遗物”时,萌生了创办一个失恋博物馆的想法。他们觉得,这些爱情的小小见证物,不应该被丢弃,而应该被庆祝。世界上应该有一个地方,专门存储这些情感的记忆。
除了他们自己的爱情遗物之外,他们先是向朋友、后来向公众收集物品,比如情书、订婚戒指、按摩油、小轮摩托车、空酒瓶……藏品由此渐成规模,甚至在全球巡展。
与传统博物馆相比,这个博物馆里的东西显得粗糙、琐碎,缺乏艺术性。但这两位创始人认为,这些物的力量恰恰在于它们的粗糙和原始之处,是其主人选择如何讲述他们的爱,以及爱的失去。越是粗粝,越显示出主人的勇气和坦诚。
比如藏品里有一把斧子,它曾经的主人在失恋之后买了这把斧头,将劈腿的情人家中的家具一一劈成碎片。这位男士在说明中写道:“她出去度假的14天里,我每天劈一件她的家具,越劈,沮丧就越少。就这样,这把斧子变成了我的疗伤工具。”
人们为何要捐出这些东西?其中一位创始人的说法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缺乏一种正式的仪式,标志一段爱情的结束。“我们承认婚姻、葬礼,甚至毕业典礼,但不是分手,尽管分手这件事情对于人生的破坏与重塑力量实在强过前面所有那些事情。”
物是记忆的入口
本期“封面故事”中,我们想探讨一下,在爱情中物的意义。爱情之中,物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它如何讲述故事,又如何承载关于爱情的记忆、信念与价值?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件物品,如此重要?我们在物中投射了什么,物又给予了我们什么?它们如何与我们的过去、现在、未来相连,又如何与历史、文化以及我们身处的时代相连?
契科夫写过一篇题为《吻》的短篇小说,主人公是一个身材瘦小、其貌不扬、木讷畏缩的军官,一生没跳过舞,也没搂过上流女人的腰,但那一天,他所在的士兵团受邀参加一次舞会。他为了隐藏内心的寂寥和尴尬,独自在大宅子里闲逛,最后迷了路,来到了一间昏暗的屋子。突然,他听到身后传来匆匆的脚步声,一个女人走到他的身边,吻了他。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吻错了人,迅速抽身离开。
这位军官回到舞厅,双手抖得厉害。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件事情在他心中发酵,变成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几天后,在一次同僚的晚餐上,他终于鼓起勇气,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但一分钟后,就陷入了沉默,因为故事讲完了。而他本以为,这个亲吻的故事,要讲到第二天早上。
英国作家詹姆斯·伍德这么分析这个故事:“如果说,一个故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富余,在于超出条理与形式后事物的混乱状态,那么,我们也可以说,一个故事的生命富余在于它的细节,因为细节代表了故事里超越、取消和逃脱形式的那些时刻。”
在伍德看来,这些细节关乎技巧,是“最大数量的文学技巧产生出最大数量的非文学或真实生活的拟像,在这个过程中,技巧自然就被转换成(虚构的,也就是说全新的)生活”。
我觉得伍德的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爱情也颇有启发,因为它揭示了爱情的物质本质。
现代人总是倾向于将爱情的本质想象成一种超验性的体验,它超越物质,甚至超越本能欲望,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连接。这种连接如此强烈,你可以直视对方的眼睛而不感到尴尬。
但事实上,从情之所起,到情之所终,无一不涉及物质。建筑、风景、衣服、食物、化妆品、礼物、信件、身体……每一个物,都是爱情的见证,或者寄托了爱情的信念,也影响着我们对于爱情的感受。那些语言无法尽述的一切,其实都凝聚在物中,凝聚在人对物的感知与记忆中。
在《存在与虚无》中,萨特说,人之所以想要占有物,是为了扩展自我,我们只有通过观察自己拥有的东西,判断自己是谁。也就是说,物对于我们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自我的一部分,是因为我们本能地会在私人物品中存储记忆、价值、经验,是为了防止遗忘,是为了向自己证明某些事情真的发生过,比如爱情。
对小说中的那位军官而言,那段爱情也许只停留在想象中,但爱情的证物其实无处不在,那天舞会的热闹,那间屋子的黑暗,紫丁香、白杨和玫瑰的气味,那位陌生女子的脚步声,她身上的气味,衣服的质感,那个吻停留在嘴唇上的感觉……
从理论上来说,这些东西都赋予了他思考、想象过去的入口。就像普鲁斯特的长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始于一块小小的玛德琳蛋糕。问题是,你是否有欲望,或者能力进去一探究竟。
物背后的信念
为了写这篇文章,我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个小调查——你一生之中收到过(或者给予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信物是什么?
因为临时抱佛脚,又涉及隐私,所以特别注明,只需信物名字,无需具体故事。但我发现给我留言的,无一不详细描述了这些信物的情由。
有人说是梳子,之所以刻骨铭心,是因为那把梳子花去了爱人五分之一的月收入。
有人说是诗,热恋时胡诌一首爱情打油诗容易,但20年,年年生日时为你写一首诗却着实不容易。
有人说是萤火虫,有一次她的丈夫遇到一只活的萤火虫,抓在手中半日,直到让她看过之后,才一起放飞。
也有人的定情信物是乘法口诀表,他在她面前背了一首乘法口诀表,意思是他对她的感情,如这些口诀一般确定无疑。
按原则来说,爱情信物不可比较。也许,它们的美妙之处恰恰就在于不可比较。一把梳子和一首诗,如何比较?一枚名侦探柯南的勋章,与一张工资卡,哪个更感人至深?但这些东西之所以令他们刻骨铭心,是因为各自都代表了他们各自对于爱情本质的信念。什么是爱情?我们向爱情渴求什么?
这组封面专题中的情物,有的涉及最基本的饮食之物,如巧克力、鸡尾酒。不同的食物代表爱情的程度不同。送一块巧克力,可能只是恋情初始时的试探,鸡尾酒就有了情到深处,情不自禁的意思了。
有的与服饰相关,情人之间赠送手帕、手套、毛衣、丝袜,既是情人身体的象征,又有关心之意,如何绣上名字,如何选择花样、材料、颜色,到处都有情思婉转的创造空间。
有的与身体相关,如纹身、头发,取其发肤相亲的关系,也取其恒久之意。英国诗人约翰·多恩曾经写过一首诗,讲一对情侣的骷髅如何在墓地里戴着柔发编成的手镯。
有的与语言有关,比如献词、情诗、情书。在人类漫长的情史中,情书是最重要的爱情信物,很多爱情传奇得以流传,都是借助于薄薄的一纸情书。
有的则与这个时代相关,是属于现代社会诞生的新事物。比如短信取代了情书,视频取代了肖像和照片。一分钟的小视频,放在手机里,就像以前钱夹里夹着的一张单寸照片。
有一些物,之所以成为爱情信物,与物本身的特质有关,比如钻石寓意爱情的坚不可摧。有一些物与爱情的关系,则纯属情境使然,只要情境合适,连一根牙签也可以意味深长。
或者纯粹是个体经验,不足为外人道。比如在《奇想岁月》里,美国女作家琼·狄迪恩讲述自己在丈夫突然去世后,不肯扔掉他的衣物,尤其是鞋子,因为她觉得丈夫回来时还用得上。人在哀恸之中,常常有一些奇怪的迷信,类似孩童时代相信魔法一般。但为什么是鞋子?她说自己无法解释,也许是因为它们与地面的关系。鞋子与地面什么关系?也许只有她自己能理解。
有一些物,帮助情人克服语言的陈词滥调,比如阿兰·德波顿的《爱情笔记》里有一个故事,一对恋人在一家中餐馆庆祝生日,男人发现“我爱你”这句话无法承载自己的感情。然后,他注意到桌上一小盘免费赠送的果浆软糖。于是,他对她说,“我软糖你”,而对方似乎也完全领会了他的意思,说这是她听到的最甜蜜的语言。
有一些物,可以证明历史中爱情观念的拐弯,比如国际象棋,骑士必须展示才智和谋略,才能成功夺取“女王”这一游戏中最强大的棋子。这一规则说明,女性不再只是危险的诱惑,或者贞洁的母亲,而是激情的对象,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方可获得她们的芳心。
有的信物,是历史的殊途同归,比如戒指。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戒指都是定情最重要的信物,所差异者,不过是戴在左手还是右手,中指还是无名指。
还有一些信物,虽然寓意永恒的承诺,却似乎注定难以持久。几年前,巴黎塞纳河上的一座桥塌了,就因为挂了太多的同心锁。同心锁,其源起已不可考,似乎东西方都有,在一方小锁上刻下两人的名字、日期,锁在桥上,钥匙扔到河里,寓意你的爱永远无法解锁。那座桥上挂了有100多万只同心锁,总重约45吨,难怪生生把一座大桥压垮。
有时候,与语言一样,爱情的信物也会陷入陈词滥调的陷阱。但是,比陈词滥调更危险的,是消费主义的陷阱。
据历史学家说,现代爱情观念的形成,始于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内部的改革削弱了神对于个体的掌控,普通人的精神生活得到认可,将自己交付给神,渐渐变为将自己交付给一个人。尤其是小说的出现,带来了对爱情的探索,导致了一种新的爱情观念的产生——爱情是人生最深刻的目的。但是,这种观念很容易被资本主义绑架。对此,《广告狂人》里的唐·德雷柏有一句经典名言,你们称之为爱情的东西,是我们发明出来卖尼龙裤的。
王尔德写过一则童话《夜莺与玫瑰》,讲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个年轻的学生要献上一朵红玫瑰才能与心仪的姑娘共舞。夜莺为了帮助他达成爱情的愿望,用自己的生命之血培育了一朵红玫瑰——它将胸脯紧紧抵住一根红玫瑰枝的尖刺,让尖刺深深插入自己的心脏,并在月色里彻夜吟唱。
夜莺死了,带血的玫瑰终于在寒冬里怒放,但那位姑娘却拒绝了这个爱的礼物。她说,它怎能与我的晚礼服相配?御前大臣的外甥已送了我好些珠宝,珠宝比花更值钱,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愤怒之下,那个学生把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掉进了阴沟里,一只车轮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王尔德说,这个学生与那个姑娘一样愚蠢和无情,他们都搞错了情与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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