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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龟案判刑「二级保护动物龟类量刑」

2009年至2020年7月,海南万宁男子周某在无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非法养殖65只海龟。在养殖过程中,13只绿海龟因病死亡、2只绿海龟被盗、25只绿海龟被放生,7只玳瑁被盗。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周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法院对扣押在案的10只活体绿海龟和1副绿海龟遗骨依法没收。via.新华社客户端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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