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察宝仁 吉林家谱
满族婚嫁俚俗
大东北山高林密、峻岭逶迤,珍禽异兽出没于大窝集(森林),给人们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神秘。这里满族的婚事也很是奇特,有的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有的则是明抢、暗偷,“ 行歌于途”“转房”“续接”等婚俗,均让中原人士不可理喻,而瞠目结舌。婚姻嫁娶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也是民族繁衍壮大的大事。满族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积累和传承了许多独特的婚礼风俗。这些风俗有着浓重的民族凝聚力,有着深厚的人文价值和历史价值。
满族的先民肃慎、挹娄时期,其婚俗是“将嫁娶,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聘之。”这大概是最早的自由恋爱了吧!到了魏晋勿吉人时期,其婚俗则是“初婚之夜,男就女家,执女乳而罢,便以为定,乃为夫妇。”这一见钟情“便以为定”的男婚女嫁,可谓豪爽之至矣!
到了唐渤海国时期则婚俗大变,骁勇彪悍的靺鞨人盛行抢婚风俗。虽然,早年间世界上许多民族都盛行此风,但这些弓马骑射为本的靺鞨人似乎过于热衷抢婚,以至于此风甚盛,许多人根本不谈婚论嫁,见了好女人一定抢而夺之毫无顾忌。
金国时期女真人此风愈演愈烈,金世宗完颜雍觉得有伤风化,便诏令禁止。《金史·本纪》载道:
以渤海旧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礼,必先攘窃以奔,诏禁绝之,犯者以奸论。
剽悍的女真人“抢亲”的原始婚姻习俗传承了很久,金世宗诏令之后,同部族的抢亲很少发生了,抢掠的都是其他部族的姑娘了。
女真人大规模的抢亲,是金灭辽时抢契丹人的女人,和南进中原时抢汉族人的女人,此风由辽、金、元、明一至沿袭至清初之时。《满文老档》中记载,清太祖努尔哈赤攻占明辽东镇江城时,“ 俘妻女一千,三百赏给都堂、总兵以下至游击,六百俘虏赏给去的兵。”女真人的习俗是“无论贵贱,人有数妻”。那时,是个刀马雕弓胜者为王的年代,多妻是人们一种权势和财富的象征。到了明清时期,满族先人的抢婚及后来象征意义的“抢婚”习俗,至少传承有一千多年的时间了。
清建国之初的后金时期,还曾经发生了一宗轰动京城的抢亲未遂事件。太宗皇太极的弟弟多铎,一天见到汉臣范文程的妻子,突然觉得眼前一亮:“此女只应天上有,真是仙女下凡啊!”多铎连“乌真超哈”(汉军)都不放在眼里,还在乎区区一个汉臣?于是,毫无顾忌地准备抢亲。
范文程是皇太极十分宠信的汉臣,凡事无所不依。此时他见事急,立刻前去求救于皇太极。皇太极闻知勃然大怒,立即令兵将多铎抓来,命诸贝勒对他进行严斥审问。结果是多铎美人未抢到,反被罚银一千两,并夺了 15 个牛录的“披甲”(士兵)。正可谓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女真人建立的金国,虽然仅仅存在一百二十余年,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只不过是瞬间,但他们却留有重重的一笔,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以及民风俚俗各方面,对其后世满族人都留有深远的影响。故此,元朝的诗人刘静修称之:“ 万里河山有燕赵,一代风俗始辽金”。金女真人在男女婚嫁方面,除了动粗抢亲之外,还有许多与中原汉文化大相径庭的异俗趣事。
成书于宋元时期的《松漠纪闻》《金史》等古籍,记载了许多金女真人的婚嫁风俗,这些风俗大部分被传承下来,有的至今仍为满族人所尊崇。金女真人的婚俗有的是亲友指腹为婚,等到男女孩子长大成人后,双方家境即使贫富甚殊也不可悔婚,这和早年中原汉族的指腹为婚大有相似之处。然而,贫困人家的大姑娘,为了寻找伴侣竟可以“行歌于途”,则是让尊崇孔孟之道的汉族人瞠目结舌。《三朝北盟会编》载:
贫者则女年及笄,行歌于途。其歌也,乃自叙家世、女红、容色,以伸求侣之意,听者有未娶纳之者即携而归,其后,方具礼偕女来家以告父母。
这真是大胆泼辣又充满浪漫色彩的自主婚姻,如同今之南方许多少数民族的对歌联姻。贫困女真人家庭的姑娘,到了盘头插笄(簪)的年龄,就会把自己的出身家世、容貌、女红及操持家务的能力编成歌,然后到街路上去唱,从而达到寻找人生伴侣的意愿。
金代的男婚女嫁,还有更浪漫大胆的,男女青年一同到野外饮酒狂舞讴歌,倘若双方中意女子便随男子而去,父母也不多加干涉。待数日、数月或数年生了孩子之后再回娘家,称之为“拜门”。《三朝北盟会编》记道:
贵族子弟及富家儿,日夕饮酒,则相率携樽驰马戏饮,其地妇女闻其至,多聚观之。间令侍坐,与之酒则饮,亦有起舞讴歌以许觞,邂逅相携,调谑往返,即载以归,不为顾至追逐马足不远数里。
女真人“转房”之俗也很风行。《金史》中有载“旧俗,妇女寡居,家族接续之”。当丈夫死去其妻不能外嫁,必须在族人内“转房”“ 父死娶其妾,兄亡娶其妻”。其俗是父死则由子妻其母(只可庶母),兄死则由弟妻其嫂,叔伯死则由侄妻其婶。此俗在中原汉族人看来,真是乱了伦理纯属大逆不道,而对靺鞨、女真、匈奴、乌丸、突厥来说,则是已沿袭了二千余年的婚嫁习俗。
“转房”之风俗源于女真人人口少,家族的繁衍部族的壮大是头等大事的社会因素,亦有家族的财产不可外流的原因,古时娶回家中的女人便是家族的一种财产。即使是皇家也是照此风俗而行,金熙宗完颜亶在其胞弟常胜死后,便将弟媳纳入后宫而且很是宠爱。
清代,此“转房”之风俗还是很盛行,后人议论纷纷的孝庄皇太后博尔济吉特氏,下嫁给了睿亲王多尔衮即是照此风俗。清崇德八年(1643),清太宗皇太极去世时孝庄皇后才三十二岁,而其小叔子多尔衮也才三十三岁。孝庄皇太后为了保住其子福临(顺治帝)的皇位,虽然已是徐娘半老了,还是下嫁给了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小叔子多尔衮。
多尔衮死后,长期受压制的济尔哈朗等正黄旗、正红旗、镶蓝旗等王公贝勒,结成联盟攻讦多尔衮。受中原汉族伦理观念影响颇深的顺治皇帝,满面蒙羞地令将多尔衮的罪行昭示天下,掘墓挖尸棍打鞭抽尚不解恨,最后还令砍下其脑袋暴尸示众。直到百年之后,高宗乾隆皇帝才为定鼎中原的大功臣多尔衮昭雪平反,复其封号。正可谓:“生为儿女不断情,祸及死后一百年。”
早年间,满族婚俗与汉族大有所异,像兄娶弟媳、弟娶兄嫂、叔纳侄媳、侄子娶姑、子娶庶母等,只要没有至亲血缘关系都是可为之事。像清太宗皇太极就娶了同一个家族的孝庄和她的姐姐海兰珠(宸妃),还有她的姑姑孝端皇后。而皇太极之女嫁给了蒙古林丹汗之子额哲,额哲死后又将女儿嫁给了额哲的弟弟,皆属满蒙婚俗情理之中之事。
女真人还有一个奇异的婚俗,为“偷婚”。每年的正月十六日是女真人的“纵偷日”,珠宝、车马贵重之物,甚至妻女皆可以随便“偷”,不为犯罪违法之事。
所以,到了此日家家都小心谨慎。在青年男女相互倾慕,而家中长辈又不同意的情况下,在此纵偷之日男青年会悄然至女友之家,女友便设法偷偷地溜出来,两人一个去“偷”而另一个愿意被“偷”,一拍即合双双私奔。几天逍遥快活之后,两人回来“拜门”,父母见木已成舟也只好认倒霉同意了事。
早年,东北满族的许多婚嫁习俗,都与中原天朝大国的封建正统礼教有悖,令那些中原汉族人士不可理喻。“ 抢婚”“ 偷婚”的古风遗俗,满族看来是勇武的表现、堂而皇之之事,而中原人士则认为是野蛮的行为。“ 转房”的婚俗,是人类早期氏族社会的婚嫁遗风,满族先民视之为天经地义之事,而中原人士却认为是违背正统礼教的大逆不道。
满族文化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