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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学校求婚「穿婚纱表白」

两人拥吻

说到师生恋,很多人会想到琼瑶的《窗外》《教室别恋》,或是鲁迅与许广平、杨振宁与翁帆,话说师生恋源于学生对老师的幻想、崇拜和喜爱,但是向湖南一所高校发生的女老师求婚男学生的事件还是很新鲜。6月19日,湖南文理学院一女老师穿婚纱、戴面具向一男生高调、大胆求婚,现场聚集了很多学生。随后文理学院的同学证实了这件事,说两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这次求婚准备了很长时间。

大学师生恋 要不要封杀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年来,国内一些高校频频曝出师生桃色丑闻,由于会牵涉到性、婚外恋、家庭矛盾等,刺激和挑战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往往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今天撰文表示,高校性丑闻的“老鼠屎”效应,使本来作为知识分子、承担为国家育人育才重任的大学教师,斯文扫地、声誉尽毁。文章呼吁:教育部门应完善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师生恋”!选择教师作为职业,就意味着应当放弃某些方面的自由。

文章一出,引发网络热议。要不要被“封杀”?赞成者认为,从年龄差距、角色定位、社会公平等方面来说,师生恋均不适合。反对者表示,法无禁止皆可为,学校不该用校规来约束身为成年人的师生之间的真情表达、恋爱自由。

@催眠大师:我反对,桃色事件与师生恋是两码事,不能因为个别人走路摔跤的就禁止所有人走路。而且实施上也有太多困难,怎么禁止别人恋爱?真相爱的总是自有办法。

@Candy苏小蝶:师德沦丧者在教师队伍中还是少数,不能以偏概全,我们应该看到更多的老师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人生导师的角色。恋爱本是自由的,在最美的年华中碰到最爱的那个人,老师也好同学也罢,都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儿,不能因为是师生关系就剥夺人们爱的权利,师生间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例子并不在少数,爱情是美好的。

@警报:禁止师生恋不妥,恋爱自由是人类社会的共识!学生都能被允许在大学谈恋爱结婚生子呢,如果是成年人,师生恋就应该受到肯定,当然对道德败坏的老师绝不能容忍。

@幸存的孤独者:作为一名高校青年教师,我认为学生在校期间应严禁师生恋,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成为社会一个成员,不再受学校相关规章约束,双方应该属于恋爱自由,不反对也不提倡。

高校“师生恋”是否与师德冲突?

从法律角度看,高校师生有恋爱的自由

我国《婚姻法》规定,中国公民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就可以依法领取结婚证结婚,并且大学生在校期间是可以结婚的。既然大学生在校是可以结婚的,那谈恋爱当然也是允许的,并且自由恋爱也受中国法律所保护。大学在校学生不应该是小孩子,更应该都是成年人了,应该明白爱情的责任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应该有恋爱的自由,更应该有结婚的权力,至于他们的择偶对象是谁校方更无权干涉,只要有爱,师生恋照样能够诠释出爱情的最美,学校岂能当法海用严格的校规去阻隔年轻人的爱情?

法律虽未禁止,但还有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对于公民个体权利,法无禁止即许可,虽然符合法理和法律精神,但在现实社会中非完全行得通。因为人的行为还要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显然,我们的社会还没有也不可能发展到只需要法律规范而不需要道德规范的程度。教师的行为既需要法律规范,也需要教师职业伦理道德规范。所以,对法律未禁止师生恋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师生可以恋,但还要看教师职业伦理道德是否允许。也就是说,法律不禁止的事情,伦理道德可以反对。

即便如此,对高校“师生恋”也不宜全然禁止

恋爱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双方相互爱慕、喜欢,有共同的人生理想,期盼一起生活,师生恋也是如此。但很多炮轰高校师生恋的言论,往往都是设置了一个假想前提,就是他们的爱情不是基于共同的人生理想,而是基于利益或其他功利目的,双方或一方想在对方身上获得“不可告人”的“利益”。学生是为了课题、论文或奖学金,教师是为了玩弄,不一而足。至于师生间发生的其他“猥亵”、“性侵”等事件,那不是恋爱的范畴,而是失德或违法行为。而反观鲁迅和许广平等我们奉为“师生恋”榜样的典型例子,很好地说明了,他们是出于共同的人生理想而不是利益关系才走在一起。

师生之间的关系,在封建时代,是长辈与小辈的关系。而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师生之间不仅是长辈和小辈的关系了,甚至已经是朋友的关系了,是兄弟姐妹的关系了。而且,还有一个事实是不容我们忽视的。在古时候,老师都是白发苍苍,而如今则不同了。知识分子的年轻化时代已经到来了,很多高校的老师都是俊男靓女,有的教授才26岁,他们也和学生的年龄差距不大,有的也仅仅是三四岁的样子,这个年龄差距,即使按照世俗的眼光来看问题,也是不成问题的,又何况,我们是一个开明的法治时代?对于师生恋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师生恋里有妖怪,也有神仙,有道德败坏,也有爱情纯美。可是,这和社会上的爱情不是一样的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婚恋也是有真情,也是有假意的。需要整治的是违反法律的“假恋”,是道德沦丧的“假恋”,是性骚扰,是性犯罪,而不是约束人们正常的“真爱”。

世界各国如何看待师生恋?

美国

由于教师处于权力的一方,一旦师生这种关系被公开,学校惩罚的往往不是学生而是老师。任何老师有这种关系,一旦发现就会被解雇或开除,极少有例外。目前,这个守则已经被美国的大部分大学采纳。

经过30多年不断的辩论和修正,如今“老师和学生不能谈恋爱”已是美国高校人人皆知的常识。

日本

日本是相对开放的国度,但对大学老师的要求和监督十分严格。在日本,师生关系非常敏感,一旦被发现师生之间发生不正常的关系,当事人会面临严厉的处罚,学生也不敢牺牲自己的名誉与老师发生亲密关系。

英国

在英国,迫于多起校园性骚扰事件,2007年多所大学作出规定,老师若与学生相恋,需向校方报告,以免老师“徇私”或性骚扰学生。

德国

在德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明确禁止高校师生恋,但是师生之间的所谓恋情或者是类似的超越授业和学习之间的关系,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也会违反教师职业准则。尤其是近年来,德国的相关机构已经开始在联邦议会中呼吁,尽快起草专门的法律,禁止教师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和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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