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作者 | 未央君
刑警高强,人长得一般。怎么说呢?除了眼睛感觉很有神外,如果把他扔在人堆里想要找到,得细细扒拉。有一次换服装量身体,高强是一米七的个儿,一百七十斤整。秘书科的张大姐说他:吆!长的挺匀称啊,一厘米身高一斤肉啊。“是啊”,当时还年轻的高强打蛇随棍上:“我是标准身高,标准体重,标准容貌,简称‘三标’产品”。
高强的“三标”没叫响,是因为他遮掩不住的啤酒肚。不过高强的命运实在好,他能从警,是整个家族集体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作为公社干部子弟,高中毕业半年后,凭借吃“红本(商品粮)”的资格,被县里国营造纸厂招为三年轮换工。一入厂,同批的二十人就他被分到保卫组。如果说从校门走向社会是人生的一个节点,那高强的节点和那十九人比,是带弯头的,也就是说他的节点也是拐点,有幸走进了国家干部的行列。
当然分到厂保卫组身份还是工人。可是不到两年,公安局因为“严打”扩编,从几个大型工厂的保卫组要人,点名从造纸厂要他。理由是厂子食堂里有一次失窃,保卫组自己要破案,先从模拟作案开始。善看书琢磨事的高强,内心不同意,怕这样做会破坏现场。可是他是新手,不用说人微言轻,就是自己都感觉没说话的资格。但他以怕打碎为由,小心地挪走了窗台上的一块玻璃。后来报警警察就依据这块玻璃上的指纹找到了窃贼,于是,引起了公安局刑警科长的注意。冥冥之中,老天又给他了一次警局扩编的机会,多少人托人剜门盗洞的想去都去不成,他被刑警队长“点招”了,于是做了一生的刑警。
刑警经历过的案子,千奇百怪,这个案子也让他五味杂陈。夏日傍晚,一个走乡串屯收皮张的年轻小贩,把一个放学的小学生糟蹋了。案子是当场破的,高强他们到时,案犯已经在派出所了。
强奸是最可恨又最肮脏的犯罪,祸害小姑娘更是人神共愤。当场被捉的案犯被村民拳打脚踢脸都变形了。说真的,要不是现场离派出所近,警察到的快,这小子能不能活着进来还两说着。就这样,当时地区下派的一个年轻的干部,听到后也怒不可遏,扇了案犯两耳光。带高强去的刑警队长看出了事情不妙,请示局里把这个强奸犯送进了医院,这小子没挺过来,第三天头上死了。解剖鉴定是肝破裂;身体大面积钝器伤致内出血: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这下坏事了,法律明文规定,不经审判,任何人都不得剥夺他人的生命,除非正当防卫。
追责吧!有关部门费了三年时间才基本平息下来死者家属的上访。结果是派出所长当时就被扒去了制服;刑警队长预备提副局长的事也给黄了不说,第三年还是为此事被调离了公安。这还都是负领导责任的处罚。谁是直接致死者呢?最先抓住案犯的那个小伙,他是骑摩托撵上这个骑自行车的案犯的。案犯体格弱又心虚,被他撂倒后,又实实在在的给踢了几个窝心脚。
最后处理结果众说纷纭,什么法不责众啊,什么炒豆大家吃,砂锅一人赔啊,但一个貌似应该立功的人最后是以妨碍公务罪领了缓刑。最不值当的是那个下派干部,十分优秀,是组织重用前的下派挂职锻炼。两巴掌领了一个记过处分,提职推后一年。高强听说,这个人最后还是干到了省厅级,但是他想:如果不是这事,不推后一年,这人是还能上上去的。这一年影响以后一生发展,不知道得有多少个节点和拐点。
高强是跟班的,也受到了牵连,是处理通报垫底的最后一名,行政记过处分。其实这个处分对于年轻有后劲儿的高强的发展仅是“皮外伤”,但是两年过去了,刑侦科成立刑侦三组时,开始提议让他当组长的。可政委说,还是缓一缓吧,那个事儿家属还在访,提了他,就刺激对方了。处分期间不得奖励和升职呢。
有一年冬天,高强上南方一个大城市办案。街道两旁都是一人多高的大粗树桩子,然后往上都是旁逸斜出三个、五个粗枝,再往上才是四散扩张开的枝条。听说这树是梧桐,高强还不忘追问一句:是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的那个梧桐吗?
答曰:是。高强因此对梧桐的美好预想轰然倒塌,这下面的桩基部分太丑了。尽管书上说落叶时候的梧桐,是美人迟暮洗尽铅华,可在高强的眼里,那白皙的少女白,像极了白癜风,还有发白的树干上,有几处自然脱落,还是人工修剪过枝条留下的疤痕,和梧桐的整体美十分不搭。不过,那或许是它们生长中的节点、拐点的痕迹,是成长过程中必须付出的成本账单,高强这样想。
作者简介
未央君:本名王伟明,吉林镇赉人。机关文字工作者,现代作家协会会员。曾有通讯、杂文、随笔见诸《人民公安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保密工作》及《吉林日报》《检察风云》等报刊。近年来小小说、散文、诗歌等多篇刊发西散南国文学、《作家文学》《作家故事》《中国现代文化报》《嫩江文学》等网络平台和纸媒,间有获奖。有两篇游记被收录《中国作家库》优秀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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