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大物博,源远流长,孕育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其中娼妓这一特殊现象的存在,也有其道理。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
中国最早的娼妓中国最早的娟妓要追溯到女巫。商朝时期,巫教非常流行。女人当了巫神,便是女巫。女巫是“神”,就无法婚嫁了。她们每天除了卜卦求神之外,也没其他事情可干了,空闲时间一多,就会觉得寂寞,难免和别的男人偷愉摸摸。偷摸对象除了男巫神之外,也有奴隶主们。女巫不劳动,有很多时间打扮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自古以来,男人都喜欢漂亮女子,那些奴隶主们就会送她们东西,和她们“相好”,成为一种嫖的关系。女巫们看见这事有钱可赚,就买一些女奴隶和破产平民的妻女来,名义作巫,实际当娼,神的庙宇变成了公开的妓院。
这种巫娼,在商朝是一种很普遍的职业。商亡以后,商的文化在南方的楚国还保存了不少。诗人屈原在他的《九歌》里就有关于这种巫娼的诗的描写。比如:“疏缓节兮安歌, 陈竽瑟兮皓倡。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东皇太一》)“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云中君》)等等。这些诗描写了女巫们的歌唱得多么好听,舞跳得多么好看,样子是多么美丽,刚洗澡出来,穿着华丽的衣服,象花一样的鲜艳,男人们完全被迷住了
娼妓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中国奴隶社会中巫娼的存在,使得奴隶主们更加腐化。剥削阶级的奴隶主,出钱嫖妓,娟妓就是他们的临时老婆、成为一夫多妻的一种补充形式。出卖肉体的女人,主要是些被剥削阶级的奴隶和破产平民的妇女,为了吃饭活命,被迫把卖淫作为职业。这种奴隶社会的娼妓制度,和后来封建社会的娼妓,形式上虽然完全不同,本质上却是一模一样的。
中国娼妓的早期情形中国官营娼妓——中国娼妓有确切记载可考的最早形态要追溯到齐桓公,《战国策,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齐桓公这一举措(据说出自管仲的“策划")被王收奴推为“全世界官娼鼻祖”。齐桓公的女闾之设就成为官营娼妓业的早期形式。
官营娼妓的传统在中国持续了约两千年之久。自齐相公女闾之后,特别要提到的是供军士解决性饥渴的营妓。《越绝书》记载:“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置山上,·······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接下来就是汉武帝的举措,《汉武外史》记载:“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这种随军妓女的传统,古今中外都是可以看到有这种设置的。
到了唐代,可考的史料就更为丰富。官营娼妓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宫妓”与“官妓”。很好理解,“宫妓”是供天子独自享用,“官妓”则是为各级文武官员服务。宫里一般设有教坊,培训管理这些宫妓,因皇帝的性对象实在太多了,所以这些宫妓提供性服务是次要的,主要是提供音乐舞蹈曲艺等来让皇帝放松、娱乐的。而官妓最常见的服务是以色、艺为官员们陪酒助兴的。
两宋时代官营娼妓也是非常兴盛。像南宋时有名的“瓦舍”,据说也是从随军营妓发展而来的。到了元、明两代依旧持续不衰,直到清代才被革除。
私妓的产生前面我们说了官妓,现在我们来说说私妓,也就是那些不受官府管辖而独立营业的妓女。私妓具体出现时间并无考,但出现的时间是比较慢的。《北里志》中就有关于私妓的记载。比如“王团儿”条记王“已为假母,有女数人”,这些女儿就是王团儿所谓的私妓。
又比如唐代白行简所撰《李娃传》中,李娃也是私妓。小说中只说李娃是“长安之倡女也”、“狭邪女李氏”,在整个故事中李娃没有任何官妓的义务和使役,完全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先与荣阳公子同居,又抛弃他,再同居,最后嫁给荣阳为妻,封汧国夫人。而且一开始荣阳公子与李娃同居,就为她荡尽资财,足以见得李娃的营生以赢利为目的。到荣阳成了穷人之后,李娃设计将公子骗到外面,而她当天就搬了家,使荣阳无从寻找她的踪迹。如果李娃是官妓,此计就行不通了。
在流传下来的唐诗中,我们可以看到谈及妓女的作品不少,虽然其中大部分都是反映文士与官妓之间的应酬交往,但也有一些诗篇透露出私妓的光景。比如施肩吾《襄阳曲》:大堤女儿郎莫寻,三三五五结同心。清晨对镜冶容色,意欲取郎千万金。就总的而言,官妓在唐代中仍占主导地位,但此时的私妓也已经出现,可以从唐代诗文、小说中所反映的情况推断。
两宋时代,私妓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到了南宋时,私妓中的高级妓女似乎已与官妓平分秋色,宋人笔记中有不少材料可以证实这一点。像宋代的酒楼,普遍以出售色相来促进业务,比如让妓女在酒楼陪客喝酒。此外还有些一些卖唱、卖艺的流动私妓,这种私妓可以和客人在酒阁内完成云雨之欢,属于比较下等的私妓。
元朝和明朝前期在继续官妓制度的同时,曾在法律上禁止私妓,但没法做到真正的禁绝。到明朝晚期,私妓更加繁荣,已出现专门以出卖肉体为业的下等妓女,《梅圃余谈》就有记载:
近世风俗淫靡,男女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私设妈窝,谓之“窑子”······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调并作种种淫秽之态,屋外浮梁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情不自禁则叩门入,丐女队裸而前,择其可者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这种进人“花钱买身”的下等妓女的出现,可视为娼妓业恶性发展的标志。清代雍正年间曾从法律上禁娼,但结果虽然终止了千余年的乐籍制度,即废除官妓,却未能禁止私妓,最终使得清代中叶以后成为私妓的天下。
文人眼中的娼妓道学家们将妓女视为下贱之人,还将这一群体看做危害世道人心、促使世风日下的祸水,不过许多文人并不这样看待娼妓,文人们通常以或欣赏或嘲谑或调侃的态度去观察、描述妓女,在他们笔下,许多妓女是美丽、聪慧、多情的,这些我们可以在前人诗文集和笔记小说中见到。
风月场所中,吃的是年轻饭,妓女们往往希望能寻找一个可靠的并爱自已狎客,争取让他把自己娶去。这种“从良”的结局,成为上等妓女都想争取到的最好的结局。这就产生了一个士大夫(官僚)或富商如何看待娶妓女的问题。潘光且说:
中国以前对于娶妓女作妻妾的态度是很清楚的,轻者不许以妓为妻,重者不许以妓为妾,最重要根本不以宿娼为然······社会地位较高而道德标准较严的人家往往把不娶妓作妾的禁条列人祖训。
就绝大部分,确实如此,但也有例外。
关于士大夫们如何看待娶妓女,值得一提的是明朝袁中道的《代少年谢狎妓书》,书中的序言讲了此事的缘由,是这么说的:“新安一少年,游太学,狎一妓,情好甚笃。遂倾囊娶之。其人久失估,兄主家政甚严正,遗书切责之,必欲遣去,否则不复相见,且理之官。少年忧惧,不能措辞裁答。”
由于家里人家教非常严格,他的兄长不同意,于是这个少年去求袁中道为他写信去答复他的兄长,袁中道为他写了这篇《代少年谢狎妓书》
文中先陈述自己不能与这个妓女分开的理由:一、此妓女已经怀孕四个月;二、如果分开她必定自杀;三、她嫁过来之后极尽妇道,极为贤惠;四、已令她管理收藏书画古玩之类的内务;五,她表示如要驱逐她,也希望让她生下,“然后自觅白练,永赴黄泉”,实在令人于心不忍。
接着又陈述自己之“罪”,其实是为自己狎妓娶妓行为开脱辩解的理由:一、像王献之、辛弃疾、白居易、苏轼等名人皆不自讳狎妓娶妓之事,自己只不过效仿他们而已。二、要趁着少年及时行乐。三、没有红油添香就文思枯竭,近春泽则灵感如泉。 四、读书所在的金陵,本就是六朝金粉旧地,文士狎妓是传统风俗,要入乡随俗。五、也有少年时作荡子冶游,一旦中了进土就立登青云的近例。六,当年澶渊之役立大功的寇准溺爱蒨桃,大破金兵于黄天荡的韩世忠娶妓女柔红玉为妻,可见狎妓娶妓不妨碍建功立业。七、自己正当青春年少,不可能没有爱情生活,“假使兄当盛年,有多情女子苦相流连,以死自誓不出兄门,兄遽能以慧剑斩之乎?”最后他向兄长保证,三年内一定获取功名,光宗耀祖。
这篇文字就算不是真事,纯粹袁中道虚构,但我们能从中看出文中几乎为古今文人狎妓娶妓这一事件所做辩护,从侧面反映了一部分士大夫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观点。
同时,文人们又喜欢谈论妓女的“气节”。按照古代中国社会的运作机制,政权兴衰、国祚长短,本没有妓女们丝毫责任,但是有些文人却硬要在这个问题上以“义”来讨论妓。比如秦淮八艳中的李香君、柳如是心怀故国,就要歌颂她们;而传说中赛金花与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有情,那么就要贬斥。这种思维模式一直持续到当代,实为有趣。例如林语堂称赞李香君:她是一个以秉节不挠、受人赞美的奇女子,她的政治志节与勇毅精神愧煞须眉男子。她所具有的政治节操,比之今日的许多男子革命家还为坚贞。而文人对妓女的“气节”情结,不仅是中国的产物,也有外国例子:
希波战争中,波斯人攻破科林斯城后,城中妓女殷勒款待他们,博取了他们的欢心,终没于有夷平该城。战后,人们表彰了妓女的爱国行动,并宣布永远紀念她们。
对于娼妓这一特殊群体为何能存在,并且长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中,需要我们客观地去看待。相比较良家妇女,一些妓女她们有文化、艺术修养、社交经验,同时也有着高尚的“气节”,应给予她们中肯的评价。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