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看到的《红楼梦》,宁国府长孙媳秦可卿是病死的。但通过批书人畸笏叟的批语透露,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为死者讳,曹雪芹此回做了大量的修改删节,用春秋笔法修改了秦可卿的死因。
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应该是秦可卿和公公贾珍有奸情,丑事被人撞破或者消息泄露,她便羞愤自缢。
曹雪芹虽然把秦可卿的死因改为了病死,但其他的伏笔却没有动,都透露了贾珍扒灰、秦可卿自缢的真相。
秦可卿的判词册页上,画的是一美人在高楼大厦中悬梁自缢,指明了秦可卿的真正死因,是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的。判词中“情既相逢必主淫”的语句,讲明了秦可卿的死与“淫”有关。
贾珍的异常举动,都透露了贾珍扒灰的事实。秦可卿的丧礼,本该主事的婆婆尤氏装病卧床,正经该伤心的丈夫贾蓉全程不见踪影,成了工具人,只是为了丧礼好看,父亲给捐了个六品龙禁卫。
本应翁媳有别的公公,悲痛地如丧考妣,要拄拐走路。说儿媳死了,长房内绝灭无人了,这把儿子置于何地?要尽其所有给儿媳办丧事,执意选用逾制的棺材。
公公贾珍种种不正常的表现简直在赤裸裸地向世人宣告:我和儿媳有一腿。
贾宝玉的一场午睡,已经为贾珍扒灰的事埋下伏笔。前面宁国府的老仆人焦大大骂“扒灰的扒灰”,书至第十三回,我们就明了“扒灰”的是谁了。但其实在小说更前的第五回,贾珍扒灰的事已被埋下伏笔。
第五回中,宝玉跟着贾母到宁国府赴宴赏梅,中午困倦要休息,秦可卿做了安排。
秦可卿本来给宝玉安排了一间上房,墙上贴的画是《燃藜图》,挂的对联写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都是劝学的内容。
宝玉是一个正在读书的孩子,这样的布置正合他的身份。但宝玉最厌恶读仕途经济的书,因而说什么也不肯在这里睡觉。秦可卿便提议到她的卧室去睡。
秦可卿此言一出,嬷嬷们便提出了 异议,说:“那里有个叔叔往侄儿房里睡觉的理?”
但秦可卿却以宝玉年龄小,还不如自己的弟弟高这个理由反驳了嬷嬷,把宝玉到侄媳妇房里睡觉合理化了。
其实秦可卿安排贾宝玉到自己卧室午睡极其不妥,是不合礼教的。
宝玉虽然年龄小,但萝卜不大长到背(辈)上,他比秦可卿高了一辈,是秦可卿的叔公公。
秦可卿没遵男女大防,对公公辈的男子没有避嫌,暗示了她在贾珍面前也没有避嫌。另外,宝玉梦中的性伙伴是秦可卿,暗示了秦可卿和贾珍不正常的关系。
曹雪芹极其尊敬爱重女子,秦可卿又是十二正钗之一,也是个薄命人,本来不忍说她不妥。但她的判词说“情既相逢必主淫”,“红楼梦曲”中说她“擅风情,秉月貌”,都直指秦可卿的“淫”。
秦可卿房间的布置,让宝玉联想到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等人。武则天豢养男宠,赵飞燕淫乱后宫,杨玉环和安禄山有私情,这些香艳的野史也渲染了秦可卿的“淫”。
所以,贾珍是个扒灰的畜生,但秦可卿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秦可卿的“红楼梦曲”[好事终]后面,有一段脂批,说明曹雪芹对秦可卿的维护和批判:
甲戌双行夹批: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
秦可卿为贾宝玉安排的一场午觉,已经透露出了贾珍扒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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