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学术争鸣 >

清末四大谴责小说速记「中国小说史略白话文版」

大家好!今天我们将继续一起共读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一起了解中国小说的发展史。

建议你阅读第二十一篇到第二十四篇,也就是书的从第128 页到160页。

在阅读之前,建议书友思考:鲁迅先生对清讽刺小说评价?

宋代的说书中影响最大莫过于讲史,著作迭出,至明末,宋代市人说又流行起来,或存旧文,或出新制,广泛流行于民间,旧名被埋没,不称市情小说。

最先有《全像古今小说》,之后有《拍案惊奇》三十卷,每卷为一篇,分为唐六篇、宋六篇、元四篇,明二十篇,收录古事,与“三言”同。

而唐代小说单本,至明绝大多都已散佚。宋代修《太平广记》,又没有颁布,绝少被流传下,因此,后来偶见几本,仿以为文,世人辄大耸异,以为奇绝矣。

这种盖传奇风格,在明末实际大为流行,至易代不改,专集最有名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


鲁迅先对明代志怪小说评价:明末志怪群书,太抵简略,又多荒怪,诞而不情;

《聊斋志异》独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

富于讽刺意义的小说,晋唐已有,而明为盛,尤其在人情小说中。

此类小说,大多都是设一庸人,以极其陋劣之态,来衬托俊士,突显其才货,因此,往往不合乎人情,其作用在于插科打诨逗乐。

鲁迅先生认为只有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足称讽刺小说。


评价说:乃秉承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慼而能谐,婉而多讽。

《儒林外史》中所写人物,大都真其人,作者以像形谐声或瘦词隐语寓其姓名,若参考雍正到乾隆年间的诸家文集,往往可以知道八九。

《儒林外史》刚开始为传钞本,后刊木于扬州,刻本不止一种。

一本有五十六回,后有人自作四回,事即不伦,用语庸俗浅薄,参杂于五十六回中,因此,有一本为六十回。

后世,鲜有以公心讽民之书如《儒林外史》。

清代乾隆年间,北京出现了一本名为《石头记》的小说。一共八十回,为曹雪芹所著,后四十回为高鹗所补。

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鲁迅评价: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


关于书中故事来源有三种传言,分别是:

第一,纳兰成德家事,自来信此者甚多。

清代学者陈康祺在《燕山乡脞录》五中说:“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

妙玉即影西溟先生;’妙’为’少女’,’姜‘亦妇人之美称;‘如玉’‘如英’义可通假。”宝玉则指明珠之子,纳兰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


第二,清世祖福临与董鄂妃的故事传说。这个说法来自于红学研究代表人物王梦阮与沈瓶庵合著的《红楼梦索隐》中。

第三,康熙时期的朝政状态之说。此说法来自于徐时栋,出自于蔡元培所著《石头记索隐》。

然而,《红楼梦》其实是作者曹雪芹的自叙,故事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


王国维《静庵文集》所说,至胡适考证,知曹雪芹虽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和“石头”故事相似,著书与西郊,还没有完成便去世,后四十加实为高鹗所续写。

下一篇:清之狭邪到清末之遣责小说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版权声明

推荐文学网部分新闻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交流。本文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 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并对发布账号进行封禁。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