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屋及乌,人会因为一个人的作品而喜欢上一个人,我就是因为喜欢他的《过把瘾就死》、《永失我爱》、《无人喝彩》等小说,而喜欢这个狂妄不羁的北京“痞子”。随即买了他的作品全集,前面读完也写了一些读后的想法,其中不乏溢美之词,有人评论说我捧王朔的臭脚,我绝不这样认为,王朔的小说长于语言,并不仅仅是“京味”,也不是痞子气,而是他对语言的驾驭,不通过场景描写而只通过人物对话让读者身临其境。但是《新狂人日记》则真真是他的臭脚,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次玩现了。
有人说王朔的《新狂人日记》是在叫板鲁迅的《狂人日记》,我就笑了,这两者除了名字相似,没有任何可比性,就如关公战秦琼,根本不在一个时代,没有办法比,也没有可比性。鲁迅作品的价值在于其时代意义,在那个国人麻木、白色恐怖的时代,他用作品在呐喊,在斗争,在拯救中国,所以他的作品被誉为“标枪”“匕首”,直刺敌人的心脏,直击国人的内心,我觉得他的文学意义是时代赋予的。王朔的《新狂人日记》只是思想的拾遗,只是个人对社会、对人生、对生死的一些思考。说《新狂人日记》是思想的拾遗是因为这部作品,除了几处是闪光的珍珠外,其余的都是不忍卒读的沙子。
如果把王朔以前的小说比喻为一串珍珠项链,其中对话是珍珠,思绪是链子,他总是通过这根线引领着读者不断深入,而《新狂人日记》只有随意散在沙滩上的几粒珍珠,而且没有链子,没有头,没有尾,没有场景,没有背景,根本就读不懂,也许他就根本不希望我们懂,亦或他的受众比较小,我觉得也太小了,能全部读懂的不超过十位数吧。
虽然王朔在狂人序中说:“按时间顺序可以捋出一条所谓的心路历程,但是书没有按时间顺序编,而是按现实指向分类,这也是避免本书发生分裂的必须选择,因为读者在现实中,特别害怕看不懂,应该照顾,成心要买不懂看的毕竟是少数,极个别也没准儿正是神经病。我也不同意印一本书给人疯着看,再看疯了回不来。那个过程对我个人有意见,犯不上别人关心。”,好像他在照顾读者方面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种努力是南辕北辙的,也许思想境界没有到位,也许知识积累不够渊博,反正是没有看懂,每句话都能够懂,但是连起来是什么意思就不懂了(除了其中收录的两部小说)。
在《新狂人日记》中王朔将自己一段时间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感所悟分为我、悟、人、物、经、死等六部分,将时间和内容都分裂了,而且没有彻底的分开,六部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许在分的时候,他自己也乱了,最后就这样招吧,能看懂就看懂,看不懂就算了。在书中我们能够明显感觉到王朔的那种可以分类,在阐述一个事情的时候,刚阐述到兴奋点,突然意识到不对,这部分应该是在“死”部分阐述,不能在“我”部分就阐述了,例如在“我”中阐述生活中的角色扮演,刚写女儿换演员了,一想不对啊,这应该在“死”部分阐述,所谓在“我”部分戛然而止,读起来很扫兴。
我、悟、人、物四部分都是王朔生活的点滴,昨天在论坛上骂战了,反思后写点感悟;今天读了本书见了一些人听闻了一下事情,再写点感悟;后天对未来进行遐想了、要对律师、贪官、恶媒说话了,就整个公告,我觉得这种心路历程最好用传统的时间为序写,也让我们见识一下王朔成熟的心路历程。的确王朔一直想写一个大牛的东西,自己里程碑式的小说,总是左突右冲的不断尝试,但是以牺牲读者感受为基础的尝试是失败的。不管中国曹雪芹的《红楼梦》,还是美国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抑或英国莎士比亚的《朱丽叶与罗密欧》都没有这样干的。
经是比较纯粹的部分,是他将佛教经文根据自己的体会进行的注解,大有离经叛道的味道。“死”部分是这部书最大的珍珠,他描写自己死后的日子,用戏如人生的视角将自己已经过去的生活贯穿起来,爸爸、母亲、妻子、哥哥、女儿这些生活中的行为被他说成一出戏,用表演的视角来写人物之间的关系,透漏出浓浓的亲情、爱情,有反思,有悔悟,有感伤。死生亦大矣,任何事情在死面前都是小事,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余华的《第七天》、莫言的《生死疲劳》都用不同的角度和手法对死亡进行了剖析和阐述,王朔又给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对死亡意义的探讨,在于追寻活着的意义,如何活着,在王朔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总是期盼过不一样的人生,压抑、叛逆、苦闷中苦苦的追寻着,从《过把赢就死》到《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最后到《浮出海面》,都在寻求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对人活着就是为了一种感觉,追寻中一种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本书中最大的败笔还还在于动不动就汉语拼音和英语语法混用,他还建议以后国人都这样用,不要拿无知在这现了,中国的汉字之美不是你能体会的,不管是哗众取宠也罢,还是艺术突围也好,抑或才思枯竭的释放,反正这次你现了,现的很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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