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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三国之帝统天下「三国之君临天下 小说」

大汉,洛阳城。

即便是天子脚下,也多是吃不饱饭的人,王家就是其中之一。据说王家祖上也曾经显赫过,为先汉末年的王莽一族。

后来王莽篡位,为汉室宗室所灭建立今汉。王氏族人四散而逃,王家祖上虽然侥幸逃得性命,但是家境却也败落了下来。

到了如今这一代,已经是破落无比可以称得上是家徒四壁。这一代王家的主人叫王全,没什么本事也没读过书,平日靠着给人打零工过日子。

王全一辈子娶了两个老婆,原配张氏在生下长子王金后没几年就死了,后来娶了继妻全氏。全氏给王全生了三儿一女,平常做一些女工,补贴家用。一家七口人日子过的紧巴巴的。

一个后妈对前任留下的儿子,自然是不待见的,尤其是现在日子紧巴巴的情况下。更何况全氏为人心胸狭隘,舌头很长。王家长子王金的日子便越发的不好过了。

十五岁的王金坐在自家院子内的破石头上,一手撑着下巴,抬起头用略带忧伤的眼神看着天空。

因为日子紧巴巴的,吃不饱穿不暖。十五岁的王金个头是上来了,足有六尺有余,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高个子。

但是光长个头不长肉,浑身皮包骨头,面色蜡黄。一双眼珠子又大又圆,配合上那皮包骨头的脸,给人以一种恐怖的感觉。

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连补丁都没有,从裤洞上看可以看见光溜溜的大腿。

二十七八岁,长的身宽体胖,十分健壮的全氏正站在边上骂,“别人家的男人十二三岁就是顶梁柱了,你个衰子十五岁了还是悠悠荡荡。让你去做工,只做了两天就假装生病,赖在家里五六天。家里要你又有什么用?”

王金的几个异母弟妹在不远处看着,除了小妹王杏之外,所有人都幸灾乐祸的看着王金。

“大哥又被骂了。”

“骂的好,活该,成天在家里边吃喝拉撒,怎么不去死呢。”

俗话说的好龙生龙,虫生虫,全氏的三个儿子年纪不大,却已经十足的随了母性,刻薄自私。

“大哥他也不容易,早上出门只是吃了一口米粥,傍晚才回来又吃一口米粥。做的还是力气活,哪里受得了啊。”

小妹王杏却是王家内少有性子宽厚的,不时替大哥辩解一句。

“现在世道艰难,大家有粥喝就不错了。别人喝粥后去上工,他也是喝粥后去上工,别人受的了,他怎么就受不了?”

“对对,我看就是想偷懒,好吃懒做。”

“干脆将他赶出家门,自生自灭就算了。省下口粮也好让我们吃。”

咒骂声,伴随着吞咽口水的声音,三个男孩子一边咽着口水,一边用通红的眸子看向王金,恨不得将这臭大哥立刻赶走了事。

王杏张了张小口,想要辩解,却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别人确实是也喝粥,但别人都是壮年男人,受得了。

大哥才十五岁,还在长个头呢。“你说你,还有什么脸面活着。干脆一头撞死在墙上,去见你那死鬼老娘去吧。”胖胖的全氏叉着腰,泼妇一般继续骂着。

“够了。”就在这时,王金大叫了一声。然后从石头上站起,回过身来用凶狠的眼神看向全氏,恶狠狠道:“小爷我这辈子自有泼天富贵,怎么能轻易去死?你这泼妇二三十岁了,成天算计几个铜板的小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我看你还不如去死呢。”

“再见,泼妇。”王金冲着全氏竖起了一根手指,然后拍拍屁股,头也不回的摔门走了出去。

全氏被骂的懵了,要知道王金可是从小就是听话孩子,在她的阴影下从未反抗过。反过来骂她,可是头一次。

好久之后,全氏才反应过来,当即勃然大怒,睁着通红的双眼,左右寻了一下,抄起右侧的一把扫帚,想要追上去打。

出了门一看,却哪还能见到王金的身影。怒气冲冲的冲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骂道:“衰子,莫要回来。”

洛阳街道上,王金漫无目的的走着。大病初愈,天上的太阳又非常火毒,让王金有些头晕,脚步踉跄。走了不久后,王金便有一种呕吐的感觉,不由神色大变,连忙来到街上的一处墙影下,手扶着墙壁坐下。

“可能中暑了在这个时代,随便小病可都要死人的。我没死在那冰冷的家里,却死在这大街上,实在是不值得。”

王金的心中暗道。

却原来此王金早已经不是原来的王金了,他本是现代的一名青年,三十多岁的人了,靠着微薄的收入过日子。

在那个看钱的时代,他自然找不到老婆,这让王金有些绝望,按照这个轨迹发展下去,我恐怕得打光棍了。

一想到打光棍的可怕人生,王金只觉得这世界都是黑暗的。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阵风,将他吹来了这个时代。

魂穿进入了这个同样名为王金的少年身上,还融合了这个少年的记忆,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现在黄巾起义被平定只有四年,为中平四年,当今坐天子位,号为皇帝的还是刘宏,也就是汉灵帝,大汉末年。不久后,诸侯并起,跨州连郡,铁骑千群,带甲十万之辈不计其数,建号称帝者不下十余,人口从顶峰的四五千万,下降到一千多万。”

“这是一个成功者只有少数人,失败者却多如牛毛的时代。按照我这副小身板,还有那微末可怜的家世,能活下去吗?”

王金伸出自己骨瘦如柴的双手,这双手上还布满了劳作的痕迹,不禁心中痴了。

不管是从大势,还是从小家上考虑,他未来的人生似乎都是不太好的,也许不用几年,甚至是几天,他就成了城外荒郊野岭下的尸骨。

一想到那可怕的一幕,王金不由浑身一冷,生生的打了一个寒颤。那可真是让人绝望啊。

“我不想要变成那个样子。”王金心中涌现出反抗之心,但随即又颓废了起来。“我又能做什么呢?我这个文不能读书写字做学问,武不能上马争杀的人,能做什么呢?”“大郎,你怎么坐在这里发呆?”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王金的沉思,王金抬头看去,不出意外,挡在他面前的正是吴风。

十四五岁的少年郎,长的比王金健壮修长,一双浓眉大眼十分炯炯有神,只是外边的衣服却也是惨不忍睹,四处漏洞,而且浑身污垢。

这吴风是个孤儿,每日靠着乞讨过活,偶尔还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因为兼职做小偷,所以生活的比较滋润,体格健壮。

他为人还比较讲义气,同情弱小,便聚敛了一些同样是孤儿,组成了一个乞丐帮。这支乞丐帮在城内的一处破败宅院内落脚,或乞讨,或跟随吴风一起做小偷。虽然穿的不好,但是不少吃。生活的比王金滋润。一次意外让两个人相识。吴风见王金上有后母欺凌,下有异母弟冷嘲热讽,便时常提议王金离家出走,与他一起搭伙过日子。

王金是魂穿,全盘继承了原先王金的记忆,见到吴风的一刹那,便想起了这么许多。吴风说话间,一屁股坐在了王金的身侧,伸手从怀中一掏,掏出一个油布包裹的东西,东西散发着热气儿。

“粟团?”王金眼眸一亮,迫不及待的伸手接过,打开油布里边正是热腾腾的粟团。金黄色的小粟米捏成团状,散发着热气。

王金顿时觉得肚腹空空,张开口来大口大口的吞吃起来,吃的眼泪都流出来了。这时代的日子不好过啊,他穿越来一天了,只喝过两碗薄粥。

这粟便是后世称的小米,小米捏成的团好吃才怪了。但是此刻吃在王金的嘴中,却仿佛是山珍海味一般好吃。

不容易啊。

“呵呵,大郎,慢着点吃,别噎着。”吴风怜惜的拍了拍王金的肩膀,笑呵呵的说道。二人其实要以王金年长,但是王金瘦弱,性格怯懦。

吴风则常年在外,性情豪爽,为人刚猛,自然将王金当做弟弟一般看待。王金狼吞虎咽的吃完粟团,抬起头来见吴风笑呵呵的看着,不禁老脸一红,“我年过三十,却还需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接济,真是没脸皮。”

王金心中越发的有自立之心,男儿当自强。随即,王金又想起自己那个破败又没人情味的家,又见吴风获得自在,还不愁吃喝,不由起了心思。脱口说道:“大弟,我们一起搭伙过日子吧。”

吴风一愣,随即大喜过望。他早就有这个心思了,只是以前王金倔强又懦弱,一直没答应。

想不到今天王金居然自己开口了。心中欢喜,吴风笑呵呵的拍着王金的肩膀,豪气干云道:“大郎放心,有我吴风一口吃的,必定少不了大郎一口。我们兄弟二人互相扶持,少不得要在这大汉朝闯出一个名堂来。”

在此之前,王金对吴风的印象都是来自于原先王金的记忆,直到这时,吴风的形象才在王金的心中丰满了起来。“有些历史书上说,汉代之前多出游侠,他们一方面豪气干云,一方面打家劫舍,好勇斗狠。而这吴风年纪轻轻却拉帮结伙,做了盗贼,未来可能也是游侠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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