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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鱼雷量刑「女子在法庭门口被杀」

来源:论法的人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鸡西一美女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卖鱼雷的图片和信息,她出于好奇,把图片和信息也转载到自己的朋友圈里,没想到很快有两名好友联系她购买鱼雷,这位美女叫张晶,她意识到商机来了,于是联系到南方某省一家黑兵器生产工厂购买的鱼雷,转手卖给了张昆仑以及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

已经涉嫌到刑事犯罪,这名美女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受审的时候,竟然笑了出来,这到底是心大还是傻?从此要面对铁窗和劳改生活了!

犯罪嫌疑人张晶出于面子和虚荣将相关信息传递到朋友圈,展示自己很有背景、很厉害,没想到竟然染上了这等麻烦,昆仑张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购买鱼雷呢?他们解释,自己平时本身非常喜欢钓鱼,认为购买鱼雷可以用于炸鱼,三名犯罪嫌疑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购买的这个东西属于违禁品,涉嫌违法犯罪。

鱼雷属于非常危险的爆炸物,没有特殊资质的人是没有权利贩卖的,这位美女张晶作为个人,根本不具有贩卖危险爆炸物的资质,自作聪明的行为将自己推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么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张晶将两枚鱼雷从浙江某省通过快递运到东北,然后贩卖给了张昆仑及其同伴,价格并不昂贵,每一枚140元两枚,总共2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数量并不多,金额也不大,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起刑就是三年,所以这三名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面临至少三年有期徒刑,需要在监狱里劳改度过三年的大好时光,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不值得。

(转自:巴蜀法眼)

来源: 景德镇南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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