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运动所特有的情感方式对从十八世纪后半叶至今的艺术、文学、哲学甚至政府的治理等领域都产生了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这场运动的领军人物是卢梭,运动的本质是对公认的伦理和审美标准的反抗。
在十八世纪,有教养的法国人极为欣赏一种被他们称为“善感性”的东西。这是一种容易动感情,特别是容易产生同情心的气质。完全令人满意的这种气质表现在情感必须直接、激烈且无需经过思考。所以持这种激情的人可能在看到穷苦的人时会伤心落泪,但在面对能解决贫苦的方案时却可能会漠然置之。
卢梭借助其内在的对敏感的狂热崇拜,将之发展到一种只有他才能达到的广度和高度。从他那里,浪漫主义者学会了蔑视习俗及传统道德的束缚。但是,浪漫主义者并不是寡廉鲜耻的,相反,他们的道德判断犀利且激烈,但他们依据的原则却与前人认为很好的那些原则颇为迥异。
在卢梭的时代,许多人对安全越来越厌倦,他们渴望刺激。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给予了他们足够的刺激,但当世界重归宁静后,却转至成一种对一切生机勃勃的生活都充满敌意的宁静。浪漫主义对这种宁静的反抗部分是反动的,部分则是革命的。浪漫主义者不以和平和平静为目标,而是以有生气又富有激情的个人生活作为追求。
浪漫主义运动的总体特征是用审美的标准代替了实用的标准。为了把握浪漫主义者的典型特征,不仅有必要考虑审美动机的重要性,也有必要考虑导致他们的审美感与前人在旨趣上的变化。
浪漫主义者的气质在文学特别是小说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们只从那些宏大的、遥远的、恐怖的事物中获取灵感。富有中世纪色彩的事物最能博得浪漫主义者的欢心。他们频频脱离现实,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的现实。
出问题的不是浪漫主义者的心理,而是他们的价值标准。他们欣赏强烈的激情,不论这种激情属于什么类型,也不管它们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后果。大多数强烈的激情都具有破坏性,特别是受到拜伦式浪漫主义激励的人,是激烈和反社会的。
浪漫主义之所以吸引人,其原因隐藏在人类本性和人类生活条件的深处。人具有一定程度独居的需求,但由于相互的需要,人类变为群居了。宗教和道德能够约束个人,从而增强个人的利益。但这种约束在激情被唤醒时是难以忍受的。如果能将社会约束抛之脑后,人就能从内心冲突的停止中获得一种新的能量和权力感,尽管这可能面临灾难性的结局,但这会让人享受到一种如神一般的高高在上的感觉。平庸之人是永远无法体验到这种感觉的,只有那些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才能体验到它。神秘主义者与上帝合为一体,在冥想中感觉自己被免除了对世人的责任。无政府主义者更进一步,他们认为自己就是上帝。真理由他来构想,责任由他来命令,享受到这种喜悦的,不是疯子就是独裁者。
哲学在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下,变得唯我论了,自我发展被宣布为伦理学的根本原则。至于情操,则必须在追求孤独、激情和经济的必需品之间做妥协。按照这样的情感方式,不只是热烈的爱情,所有和其他人的友好关系都只有在其他人能够被当作是自我的投射时才能实现。
浪漫主义运动从本质上说其目的在于将人类的个性从社会传统和社会道德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这些桎梏有些是应该被取消的,但各种自我主义的激情一旦得到释放,就很难再让它们服从于社会的需要。
浪漫主义运动通过鼓励一个无法无天的自我而使社会协作变得不可能,也使得运动的追随者们面临着对无政府状态或独裁统治的选择。自我主义让人们期望从别人那里得到如同父母般的关爱,但当他们发现别人也有自我时,他们变得愤慨了,得不到关爱的失望转化为憎恨与狂暴。因此,只要社会生活还在持续,自我实现就不可能成为最高的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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