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艺术殿堂 >

吉林小说月刊杂志社「你太武断了」

#我在头条搞创作#


在朋友圈无意中看到上文的图片,内容是《小说月刊》杂志社一则启事,要求作家在投稿时,须在作品涉及人物对话处,自行使用冒号和引号,否则作品一律不予采。

我以为是朋友在恶搞,后来看到彭拜新闻报道了此事,延伸出“为什么连作家都不会用标点符号了?”的高度,我才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文学作品为了叙述语境的需要,往往不需要使用冒号引号,这是因为除了文学美学层面的模糊表达之外,还有叙述者或作者的客观叙述加入其中,体现文学的现场感,从而扩大了作品的主题思想和叙述张力。古今中外,人物对话不用标号的经典作品数不胜数,作品也更加耐读,更有张力。这样的作品随处可见,这里就不举例说明了。

有人调侃《小说月刊》的编辑部,说:“可以这样理解吗?写作者在小说中不用冒号、引号,《小说月刊》的编辑看不懂。”

文学作品不同于小学生的作文规范,《小说月刊》编辑部发出这样的通知,也是出于无奈,想要消除标点符号的使用乱象,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实在是太武断,使用或者不使用标点符号,都是要为表达需要服务的。同意我的看法吗?可以在下面评论。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版权声明

推荐文学网部分新闻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交流。本文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 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并对发布账号进行封禁。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