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头条搞创作#
在朋友圈无意中看到上文的图片,内容是《小说月刊》杂志社一则启事,要求作家在投稿时,须在作品涉及人物对话处,自行使用冒号和引号,否则作品一律不予采。
我以为是朋友在恶搞,后来看到彭拜新闻报道了此事,延伸出“为什么连作家都不会用标点符号了?”的高度,我才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文学作品为了叙述语境的需要,往往不需要使用冒号引号,这是因为除了文学美学层面的模糊表达之外,还有叙述者或作者的客观叙述加入其中,体现文学的现场感,从而扩大了作品的主题思想和叙述张力。古今中外,人物对话不用标号的经典作品数不胜数,作品也更加耐读,更有张力。这样的作品随处可见,这里就不举例说明了。
有人调侃《小说月刊》的编辑部,说:“可以这样理解吗?写作者在小说中不用冒号、引号,《小说月刊》的编辑看不懂。”
文学作品不同于小学生的作文规范,《小说月刊》编辑部发出这样的通知,也是出于无奈,想要消除标点符号的使用乱象,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实在是太武断,使用或者不使用标点符号,都是要为表达需要服务的。同意我的看法吗?可以在下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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