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的小说在阅读的流畅性与节奏感方面堪称华语写作者中的“大师”,其中尤以叙事和描述刻画人物的功力见长,相对来说她在对话和思辨方面的业绩就没那么突出。当我们去回想一部看过的严歌苓小说时,更多记起的是故事和人物画面,很少会想起人物有什么精彩对话,也很难在叙述的字里行间提炼出多少可圈可点的鸡汤式语录。
在严歌苓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中,张艺谋拍的《金陵十三钗》当年因口碑票房双失利引发过一段争议热潮。近期冯小刚拍的《芳华》有惊无险地玩转怀旧牌,并取得票房佳绩。至于口碑褒贬不一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光一个严歌苓原著已够人吐槽了,何况电影还加上了一层冯氏“美化”滤镜。严歌苓的小说在掌控个人命运与家庭伦理题材式时还比较游刃自如,本来这种题材再放飞也是私人范围内的事,可一旦涉及驾驭民族危难和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宏观视角的时候,她有时就奔突得有点跑偏。
严歌苓说《金陵十三钗》是取材于一段真实的历史故事。南京陷落时的金陵女子学院的美国教务长魏特琳在自己的日记里提及,自己当年曾劝导鼓励避难者当中的风尘女子站出来替代良家妇女让日本人带走...为此他后半生一直都在承受良心的拷问。显然严歌苓的确是在第一时间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她从这个故事中发现到的“美”远超越了“痛”,以至于没有留意到后面良心拷问的彩蛋。
严歌苓是受中国传统教育长大的,尽管成年后在美国接受了严格的好莱坞式编剧训练,但在骨子里她还是很容易被中国式“舍身取义”点燃,并试图将此跟西方的宗教殉道精神嫁接到一起,无奈最终在电影的推广力度下发生了排异反应。也许在很多中国人眼中觉得让妓女代替处女去死,也无可厚非,因为中国人一向就是这样取舍的,卑贱者自己可能都觉得理应如此:我们不替死谁替死呀!可在崇尚政治正确的西方白左影评者眼中,再低贱卑微的生命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尊严,别人无权诱导鼓励她们成为拯救高贵者的牺牲品。那么到底是应该牺牲妓女还是学生呢?这就跟哈佛课堂上那个扳道的选择一样非我们人类的“正确”所能及。而严歌苓偏偏要挑战这个难度,还拖累不开眼的张艺谋在电影节上被骂得灰头土脸地铩羽而归。
冯小刚选《芳华》时就鸡贼多了,不但抒发了自己功成名就后再回首的情怀,还顺便跟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怀旧需求撞了个满怀,并且一扫严歌苓原著中人性压抑的灰暗基调,拍出了一种文工团“阳阳灿烂的日子”的赶脚。而在严歌苓的小说中完全是另一种光景,以作者自己为原型的萧穗子承担了电影中何小萍的一部分受迫害情节,高干子女郝淑雯出于嫉妒抢走了萧穗子心仪的男兵,并怂恿他上交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导致了萧穗子被群体排斥孤立。
虽然小说中的萧穗子对这些过往旧怨很轻易就释然了,但严歌苓却用自己作家的上帝之笔对当年这些战友,无论是无辜还是有过一个都不放过。统统给她们安排了惨淡的结局,林丁丁嫁给高干子弟被抛弃,嫁给海外华人操劳窘迫只得选择离异,以给人看房子为生。郝淑雯被有钱丈夫背叛,两套房子就打发她离婚了。
就是老好人刘峰也要在海南卖盗版图书,与发廊女同居,后被抛弃。。最后患上癌症沦落北京,被何小曼(电影中的何小萍)收留。但是直到他去世都没有发生期待中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严歌苓安排他们分房而居,刘峰在内心里爱着何小曼,怜惜她、心疼她,但他不爱她的身体。就像他当初爱发廊女的身体不爱她的心一样。严歌苓这样写道: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善良太累了,不但要深受不义之人欺辱,善良人彼此之间还有无法逾越的“嫌弃”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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