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正式开始,在热闹繁华的颐和园附近,到处都是来游春的人。十八岁的金燕西起了个大早——九点钟,叫上四个听差出门游玩。
其他的先不评价,九点钟还叫起个大早实在是太过分了!难道他父亲是国务总理、银行总董,他又是十八岁的大少爷,他就可以九点起床还叫起个大早了吗?残酷,太残酷了。
当时流行骑马,燕西和随从们便赶了这个时髦。从他身边经过了那么多年轻女孩,为什么他偏相中了冷清秋?张恨水先生很直白地道出了原因:“燕西生长金粉丛中,虽然把倚红偎翠的事情看惯了,但是这样素净的妆饰,却是百无一有。”
冷清秋的打扮如同百合花一样素净清丽,一来她家境一般,二来符合人物性格,第三就是要对得起“冷清秋”这个名字。作者描述得很文艺,打个不很贴切的比方,这跟烂大街的霸道总裁爱上我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霸道总裁——别的女人都爱我,你敢无视我,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燕西——别的女人都穿红戴绿,她却典雅素净,她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佳人入目之后,燕西整个人都不受控制了,他失神地坐在马上,一味地盯着清秋的方向发呆。在讲究颇多的旧时代,燕西的行为很是失礼。人精金荣注意到他的反常,很快明白了他的想法。随后,金荣展示了教科书式哄熊孩子变乖大法。
金荣谎称自己认得那位姑娘,并且不只见过一次。他一本正经地把二人如何见过,又怎样多次得见说得头头是道,真假难辨。燕西自然要问姑娘的来历,金荣神秘一笑,说只要你别没礼貌地在这盯着别人看,回家我就告诉你。
燕西到底还不算心智成熟的大人,这话一听就是假的,他却偏偏信了。因为觉得清秋可能会参观颐和园,他抢在前头去等,可是没有等到。失落感只会增加他的思念,思念也终将变成一道魔障,最后让他分不清一时兴趣与发自内心的爱情。
回家之后,燕西到底知道了金荣在冤他,好几天不理金荣。如果以为他真把清秋放在心里,那就错了。书上写他玩儿的地方多,两三天就不记得此事。后面金荣找到清秋的踪迹向他报告时,他也没想起来哪件是金荣口中让他挂心的事。
造化弄人,若金荣没有在落花胡同再次看见清秋,燕西就会渐渐把她忘掉,后面那些事也不会发生。可偏偏金荣就遇到了清秋,并且“再三提醒”燕西,燕西终于想起了那个曾让他驻足的女孩。
第一回给人的感觉就是:燕西是个玩性很大的熊孩子,金荣很擅长哄熊孩子,还能深得熊孩子的信任。燕西对清秋的感情也不是什么一见钟情,他只是吃多了大鱼大肉突然尝到爽口的凉菜而觉得新鲜。他任性地要求金荣去找,自己却两三天便把事情抛到脑后,足见起初清秋在他心里是不怎么重要的。
——《金粉世家》第一回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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