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残阳如血,染红了天边大片大片的云。村庄外,小河边,一孤茔。一只老鸦“哇”地一声逃到了树林深处。
外地口音的女人金顺花,独坐在孤茔前,红日映红了她枯廋的身子。四十多岁看起来要苍老许多,头发白了一大半,皮肤粗糙松弛,一双大眼睛也不再清澈。
地下躺着的是大向,金顺花的儿子。一个月前,不堪重负的大向喝光了墙角瓶子里的农药,再也没有醒来。金顺花感觉到天塌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所有的 希望都没了,她被这个世界彻底抛弃了。她变成了行尸走肉,不再言笑,除了下地,每天雷打不动地陪大向说说话,看看天边的红日。
02
在那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青春溢彩的金顺花告别了城里的父母,和一群初生牛犊的年轻人来到了这个一穷二白的小山村。山清水秀吸引了初出家门的孩子们的眼睛,而繁重的劳作把他们的热情降到了零度。
十八岁的金顺花,家里的娇娇女,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新鲜感过后,山村的简陋环境和风土人情与她格格不入,沉重的体力劳动让她苦不堪言。这时候,一个眉清目秀高高大大的小伙子闯进了她的生活。
那是一个秋天的傍晚,金顺花独自到村边的小河边去洗衣服。太阳很红,晚霞灿烂。金顺花欣赏着阳光下的美景,不知不觉出了神。河水汩汩流着,水里的衣服一件件漂到深处。金顺花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追去抓,不恰巧脚下一滑,一个趔趄摔倒在水里,怎么挣扎也爬不起来,急忙大声呼救。
象电影桥段里一样,正在岸边看书的任长水听到呼救声扔下书,健步如飞,跳进水里,把金顺花拖回了岸上。英雄救美,发展成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03
任长水是半个高中生,非常喜欢读书,无奈家境贫寒,老娘是个病秧子,只得中途退学务农。由于痴迷读书,田间地头人们经常嘲笑他,他也漠然置之。
金顺花非常欣赏他的学识,两人常常讨论一些散文诗歌,常常傍晚一起坐在小河边欣赏天边的红日,听潺潺流水。不知不觉中,爱的种子在两人心中发芽。
一个城里人怎么可能嫁给农村人呢?金爸爸和金妈妈闻讯后极力反对,并四下托人让金顺花返城。金顺花誓死嫁给任长水,不惜和父母断绝了关系。任长水信誓旦旦,一定要出人头地,爱惜金顺花一辈子。他们婚后次年,儿子大向出生了。儿子的出生给这个贫穷的家增加了许多欢笑和希望。
恢复高考了,金顺花鼓励任长水参加,任长水也跃跃欲试。金顺花说家里有我,不要担心,只管好好复习,老人和孩子也会照顾好的。没想到任长水一举中第,终于扬眉吐气,让经常嘲笑他的人羡慕不已。金顺花喜极而泣,感谢老天爷让她的男人挣了脸。
04
金顺花辛辛苦苦操持着这个贫瘠的家,盼望着丈夫学成归来有个好工作。然而,等来的却是丈夫的离婚协议,丈夫在学校谈了大学同学,并一起分配在省城工作。丈夫说妻子文化低,在一起没有共同语言。金顺花仿佛被当头一棒,不相信丈夫已经移心别恋。
金顺花终于和任长水离了婚,身边还有儿子,还有希望。她在孩子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启蒙教育。她相信儿子一定能考上大学,一定要比他爹强。所以,每当傍晚,金顺花就带着大向去河边玩,在红日下,给儿子讲她单纯又浪漫的爱情故事,讲孩子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父亲,告诉大向要考上大学给妈妈争口气。
时光荏苒,转眼大向上高三了。大向的成绩不怎么好,十多年来,他最怕的是妈妈的眼睛,为了妈妈他象上足了发条,拼命地学习。可是,成绩下降的越来越快,直至名落孙山。
金顺花仍然抱有希望,鼓励,哀求,呵斥,各种手段轮番使用。大向望着日益衰老的母亲,不得不重整旗鼓,复读,再复读。三年下来,他已经精疲力尽,不敢直视母亲。在一个夏天的傍晚,大向喝光了家里的农药,彻底地松懈下来。
一轮红日,一座孤坟,一袭廋影,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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